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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烷的化学式民国湖南商业银行纸币发行略说-潇湘收藏爱好者

民国湖南商业银行纸币发行略说-潇湘收藏爱好者

湖南的工商界组建银行源于清朝末年,清宣统二年(1910年)正月,慈利县富商姚生范创设银行,姚生范时年36岁,按传统的乘法口诀“六六三十六”说法,给该行取名六六银行,山田光子并发行货币,这是湖南开办商业银行之始。中华民国建立以后,湖南各地陆续开设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货币。
一、民国湖南商业银行及货币概况
辛亥革命后,湖南百业初兴,尤为提倡兴办实业,工商界人士欣然而动,为开发湖南实业,振兴湘土经济,筹备开办银行,印制发行货币。辛亥革命至1922年(民国十一年),先后建立的商业银行有湖南实业银行、湖南宝兴矿业银行、裕商银行、长沙木业银行、常德木业银行、岳州商业银行、津市豫立银行、津市大丰银行、津市六六银行、湖南通商银行、大同盐业银行。着手筹建的有湖南商业银行、湖南茶叶银行、长沙农工银行等,其中大多数银行发行了货币,如湖南实业银行、宝兴矿业银行发行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湖南通商银行发行光洋票、铜元票,特别是长沙开设的大同盐业银行银元票,在省立湖南银行、裕湘银行及各家商业银行货币大贬值后,信誉颇佳,难能可贵。这是湖南商业银行的第一个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这些商业银行随民国初年货币金融事业的繁荣而开创,所发货币又随省立官方银行货币成为倒币而停止使用。加上军阀政府的勒索、官僚资本的挤压,十来年时间内,它们就从初创、发展,便至歇业凋零。
1922年7月至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9月,12年间,省内仅有一家商业银行于北伐战争期间建立,可谓一支独秀。1926年(民国十五年),湖南农民运动蓬勃兴起,国民革命军北伐军胜利进军长沙、岳阳,直至武汉,湘北南县受此大好形势影响,商界人士积极配合民众,大力支持革命,为缓解当时县镇货币竭蹶现状,南县商民协会集资创办南县商民银行,印制、发行小额货币赵泽文,发行准备金充足,可以随时兑现,流通情况良好,商民极为信赖。发行的货币及时弥补了当地货币市场的重度空缺,活泼了商民的经济生活。1927年(民国十六年)长沙“马日事变”后,该行被迫停业,货币停止流通。
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前后至抗日战争期间,湖南商业银行开始了第二个发展阶段。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后,省外各商业银行纷纷来湘设立机构,带动了省内工商业主拓展事业的热情。1934年10月,澧县津市镇94家商家集资开办津市国民银行,成功发行银元角票。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有醴陵农民银行、津市农工银行成立。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津市商业银行、澧县农民银行开设。抗日战争期,有大懋银行、复兴银行、鸿兴银号开办和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1951年12月,长沙市仅存的3家钱庄组合成立长沙联合商业银行,一年后,成办公私合营银行长沙分行。
40年间,湖南各家商业银行中4家所发货币流通影响较大。
二、湖南实业银行兑换券
辛亥革命后,政府及社会各界均倡导发展实业、湖南省政府机关设立了实业司,适逢从日本留学回国的湖南人曹训农等人与湖南省实业司司长杨棨倡议组设湖南实业银行,议定资本银100万两,后改为100万银元,官商各半,初实收资本63.958万元。1912年(民国元年)8月19日,湖南实业银行在长沙成立,主要股东为矿商,还有茶商等,曹训农任总经理,聘请长沙达顺钱庄经理担任业务经理。内部机构分为外柜、内柜两个部分,货币发行、兑换工作由外柜担负。湖南实业银行经都督批准取得货币发行权,发行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3种兑换券。银两票分壹两、伍两2种面额,银元票为元券,铜元票分当拾枚、贰拾枚、百枚3种面额。至1913年(民国二年)该行发行的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合计折银元201.9万元,兑换收进的现金银两、银元存库,货币发行收入的现金约相当于该行同期实收资本金的2.8倍。该行兑换券流通于长沙、衡阳、湘潭(含株洲)、益阳、常德、邵阳、新化、平江、浏阳、祁阳、宁乡等地。该行货币与湖南银行货币同时流通,其币值变化、流通状况直接受湖南银行兑换券影响,但发行准备金情况及货币信誉好于湖南银行。
1914年(民国三年),湖南都督汤芗铭为整顿纸币,令湖南实业银行并入湖南银行,发行准备金按在外流通货币量交湖南银行,停止货币发行。曹训农求助于北洋政府国务总理湖南人熊希龄,决定由财政部饬令湖南实业银行将资本扩充为200万银元,扩大商股份额,规定官股占四分之一,商股占四分之三,归并之事未能实行。商股比例提高后,有湘乡巨商朱奎峰将其房地产业、店铺、湖田以及与谢重斋合伙经营的锑矿等折价入股,担任董事长。当年实收资本增至170万银元。1916年(民国五年),该行印刷新的银元票换回原来发行的银两票,颇受商民欢迎。
但是湖南银行货币严重贬值,发行量比实业银行货币量大得多,故湖南实业银行收回的放款本息多数为湖南银行票币,少数为本行票币,致使该行不断蒙受损失。1918年(民国七年)3月,湖南银行倒闭后,督军张敬尧推行“有奖惠民券”,大打折扣回收湖南银行票币,湖南实业银行也被摊派任务,以收进的湖南银行票币烂价兑购有奖惠民券,损失巨大。
1919年(民国八年)秋,因金融环境恶劣,该行被迫停业,设清理处进行清理,从1912年开始发行货币至此,湖南实业银行历年共发行银两票103.8329万两,银元票26.0969万元,铜元票445.59万串。至1921年(民国十年)春,尚有银两票49.9329万两、银元票6.0969万元、铜元票142.595万串未收回,按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即银两票每两以铜元90文、银元票每元以铜元150文、铜元票每串以铜元100文进行回收。并多次延期收兑,最后于1930年(民国十九年)8月截止作废惠民卡盟。

民国5年湖南通商银行铜元100枚 地名常德
三、湖南宝兴矿业银行兑换券
湖南为有色金属之乡,历来矿业兴旺卢洪波,辛亥革命后,矿业更是湖南的重头产业,设立了矿务局。为了进一步发展矿业,湖南省矿务局呈报都督谭延闿批准,由矿务局拨银40万两,招商股2万股160万两,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成湖南宝兴矿业银行,并获准发行货币。1912年(民国元年)9月,宝兴矿业银行在长沙开业,实收资本银42.01万元,谢钟木丹任总经理。该行亦以发行货币为重要业务,这也是该行一项主要资金来源。宝兴矿业银行发行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3种兑换券,银两票有壹两、叁两、伍两、拾两4种面额,票面印有平江金矿图、水口山铅矿图,银元票为元票,铜元票有当壹拾枚、贰拾枚、壹佰枚3种面额。宝兴矿业银行兑换券与湖南银行、湖南实业银行兑换券同时流通,票币价格亦处同等水平。丙烷的化学式
1913年底,都督汤芗铭因北洋军阀与南方的护国军作战,军需骤增,即向湖南银行提取大量款子,但又要挽救湖南银行货币信誉,采取既不需筹备现金,又能提高湖南银行发行准备金率的办法,以湖南银行统一发行、兑换票币为理由,令湖南实业银行、湖南宝兴银行停办,并入湖南银行,发行准备金交湖南银行,两行发行的货币由湖南银行回收。宝兴矿业银行至此发行了银两票100万两、银元票5万元和铜元票100万串。到1916年汤思雨,尚有宝兴矿业银行银两票91.3万余两、银元票3.8万余元和铜元票16.6万余串未能收回。
7月,汤芗铭被护国军赶走,谭延闿任省长兼督军,这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市场对矿砂的需求旺盛,湖南矿业迅速发展。矿商李光襄、肖云鹏等人呈报省长公署,拟集资顶办宝兴矿业银行,复业回收这些货币。省长公署反复商议,如果变卖宝兴矿业银行原有产业以收回票币,盈亏尚难预计,若由商人继续承办,收回矿务局原出少量股本便有了着落罪孽枷锁,并与湖南银行不相妨碍,于是批准李、肖等人所请,并报经财政部、农商部核准。原以商股为主的宝兴矿业银行改为完全商办。8月10日,完全商办的湖南宝兴矿业银行在原宝兴矿业银行旧址重新开业。并发布公告,所有原宝兴矿业银行尚未收回的票币,由现宝兴矿业银行负责兑换。该行拟发行铜元票120万串以回收原宝兴矿业银行遗留在外的银两票,于上海商务印书馆订印新票,经财政厅呈报财政部、农商部,10月,农、财两部批复不准发行,1917年(民国六年)2月,所印新票封存,没有发行。
1918年,湖南银行倒闭,湖南宝兴矿业银行随之停业清理,原宝兴矿业银行兑换券无法全部回收。

民国元年湖南宝兴矿业银行银两票1两

民国元年湖南宝兴矿业银行银两票5两

民国元年湖南宝兴矿业银行银两票10两

民国元年湖南宝兴矿业银行铜元票10枚

民国元年湖南宝兴矿业银行铜元票50枚

民国元年湖南宝兴矿业银行铜元票100枚
四、湖南通商银行兑换券
1920年(民国九年)年底,湖南先后发生几起军队闹饷风潮,湘军总司令赵恒惕和湖南临时省长林支宇为筹措军饷,召集省城绅商会议,以特许长沙商会组建通商银行,发行纸币为条件向长沙总商会抵押借款300万元,以解燃眉之急。银行资本金定为100万元,由商会向各商家筹集。因农历年关临近,市场银根趋紧,筹款困难,商会一面积极筹备现金,自筹股款50万元,一面抓紧订印票币,计光洋票壹元券100万张,伍元券10万张,当贰十枚、叁十枚铜元票各100万张,当壹百枚铜元票200万张,共值300余万元。而省长公署已等待不及,湖南通商银行遂于1921年(民国十年)1月10日(农历十二月十三日)匆匆开业,发行银元票和铜元票。湘军总司令部、省长公署下令准其完纳本省盐厘各税及田赋,各界人士不得拒绝。次日,又电令各县知事、榷运局、厘金局、征收机关一律通用通商银行钞票,凡抑价拒收,一经查出,按军法从事。
该行刚刚开业,省长公署即先后借去130余万元,包括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借去的70万元。商股100万元又难筹集到位,以致该行库存空虚,过了农历年后未能开张。该行纸币无处兑现,在长沙难以流通;在驻军多的岳阳、湘阴、醴陵、湘潭等地完全拒用,湘军总部每日都收到各地驻军探询该行开兑日期的函电。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七日),赵恒惕、林支宇召开军、政、绅、商界80余人的财政大会,强调军政绅商相依为命,限通商银行在3月3日开张,商人加缴股款15万元,由商会提出派股商号名单交政府代催。并由财政厅佐借省议会监管的公债票60万元,作为归还通商银行的部分借款。该行将公债券转押、变现后作为发行准备金。
3月5日为通商银行首次开兑日期,不仅随到随兑,并且组织人员分赴大商店及军营上门兑现,连兑两日,每日兑出银元10余万元,通商银行兑换券信誉日形卓著。但赵恒惕担心银行对商民实行无限制兑现沃兹基硕德,用空准备金大唐2006,以维持《戒严条例》、禁止现金出口为由,3月8日发出布告,停止商民兑现,军人每次限兑银元3元或铜元3串,以期控制现金外流。此令实行以后,市面开始出现通商银行钞票阻滞现象,价格日见低落。长沙总商会召集各行业董首紧急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商办银行尤应以人民的信赖为重,必须保全货币信用,但又不能违背当局命令,决定采取变通办法:军人仍准兑银元3元或铜元3串,商民准兑铜元二、三百文;因官方不准兑现,则由银行贴本抬高价格使用,即在兑出票券时按照跌落的市价折合,兑收时依照面值兑现。至5月底pigff,湖南通商银行先后共发行光洋票90余万元、铜元票43万余串;收回光洋票60万元,铜元票35万串,均截角打孔销毁。长沙总商会尽了最大的努力维护货币信誉,宁可赔本,也决不失信于民,将货币诚信置于首位,在民国期间湖南全省数十家银行中此为首例。但该行终因贴本兑现损失过大,无法维持,于6月16日停止兑现,宣告停止。未收回的两类票币共计银元30余万元,长沙总商会议决仍应负责收兑,以米护照作八折回收,即缴800元纸币可领米护照1000石,不足800元则发给期条。省长公署通令以1921年3月15日为限期进行回收,逾期作废。

民国9年湖南通商银行20枚

民国9年湖南通商银行30枚
五、醴陵农民银行货币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队伍出湘以后,湖南驻军将领完成了围追堵截红军的任务,他们的日子一时清静下来,开始筹备兴办实业。1935年6月,湖南省政府主席、国民革命军第四路军总指挥何建、二十八军军长刘建绪等醴陵籍高级军官,以复兴醴陵农村经济为名,与醴陵县合资兴办醴陵农民银行圆叶景天,资本金为银元12.5万元,其中醴陵县公股3.265万元,其他为私股。开业时总行设醴陵,在长沙设办事处,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总行迁至长沙,醴陵改设办事处。并先后在邵阳、洪江、茶陵等地及省外贵阳、香港设有办事处。
醴陵农民银行成立时,经省政府批准,发行银元辅币券于小诺,面额有壹角、贰角、叁角、伍角4种,在醴陵总行及长沙办事处兑现。辅币券印制160万元,没有依法提存发行准备金,即在第四路军发放军饷时搭发,该军所到之处强行使用,商民不敢拒收,以致在短期内就发行50余万元。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加强金融管制,令该行停止发行货币,限期收回已发辅币券并予以销毁。至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4月底,未收回的辅币券尚有25.8342万元。后经财政部一再追问,该行始在报上登载限期收兑公告,到年终兑换期截止时尚有18万余元未收回,成为倒币。

民国24年湖南醴陵农民银行1角

民国24年湖南醴陵农民银行5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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