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霸南亚萍乡一女子不堪忍受丈夫家暴,法院签发我市首份人身保护令!-萍乡网事
萍乡一女子不堪忍受丈夫家暴,法院签发我市首份人身保护令!雄霸南亚-萍乡网事
张女士(化名)与赵先生(化名)自2011年2月17日结婚登记以来,因性格不和,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赵先生多次殴打张女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这不仅造成张女士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冯月平,还让她一直生活在恐惧中。
(网络配图)
2017年11月15日,双方分居后,赵先生多次到张女士单位、住处纠缠闹事,严重影响到张女士及其父母的正常生活。2018年1月,张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赵先生知道后又纠缠张女士。2018年3月6日,为使自己人身不再受到威胁和伤害,张女士遂依法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网络配图)
小编在这里提示大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由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当你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来源:安源法院